weishuai 发表于 2015-11-18 09:01:49

魏帅小说 岔道(一)


唐明谦搅动着黑咖啡,用掌心握着还有些烫,刚陪领导用完饭,他心里有些疲倦,莫名的空虚的掩上眉头。他手臂撑在桌面上等咖啡凉下来,不想睡了半个小时。直到手机震动的声音传到他的耳膜,他的头闪了一下,好似猛的跳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妇人干燥的声调从听筒里丢了出来“我到金姐家凑一桌,你自己安排吧,还有,还有,记得回来带点栗子------”他乏味而厌恶的叹息了一声,咖啡已经黑乎乎的晾在杯子里,喝在口里已然觉得恶心,漱过闷苦的口腔。唐明谦从椅背上抓过外套出了门。他干咳了一声,空气里冷冰冰的,瑟缩的吸了一口气,这是他白天圆滑世故的表象塌陷后抖落出来的最为真实的一面。银白色的雷克萨斯被红灯折射的夺目耀眼,他打开了音响,魂断蓝桥缓和的音调让他感觉很舒心。打开车窗看他的办公室就悬在那栋中行大厦的中间,此时还亮着光,却又有点高处不胜寒的况味。他把车停下来后,摇了车窗,点了一支烟,市中心地段的人还很闹,名牌占据的店面仍是鱼贯而入的人群,此时似乎还没有多少夜色侵占这里。流行音乐还在尽情释放,他把自己音箱的喇叭声放大,不让那些匆忙的浮躁还有快速的节奏煽动过来。虽然就在这附近工作,可他很少仔细留意这里,今天看起来,熙熙攘攘的,却很有气氛,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有滋味。也许生活就是陪家人在小摊边上吃一顿,在拥挤的人群里挤一挤,可他在这方面总是兴味索然的用“忙”这个字眼推却了。剩下的半截烟蒂红闪闪的从空中划过,他觉的那是一条没有还没有燃烧的流星。他不想这么早就回去,关掉音乐,锁上车门。他的手插在裤兜里,挑了个最挤的小摊跟着排队,后面的人时不时有别人挤他的胳膊,挤他的背,可能挤才是最真实的的生活。炭火在铁槽里红艳艳的,还有佐料的味道,很呛鼻,他没有捂住自己的鼻子,他意识到自己对这样刺鼻的味觉已经麻木了。原来站在人堆里吃东西的胃口很好,比起那个经常空空的家更有气氛,更有味道。 谭玉珊在邮政大楼等到五点半的最后一秒,听见报时声才从办公室走出来。狭长的巷子贯进霓虹的灯彩,地面上飘忽着冷艳的质感。她不禁打了个冷颤,绞紧自己的衣服,抽动着自己鼻子。在走到巷子三分之二的地方,她停住了脚步,路旁汽车的预警声干瘪生涩的响了两下。她把头扭向后面,看着偶尔划过的车身,还有与自己无干的人影,她的瞳孔在此地徘徊,徜徉,凝望,追朔一份郁色的惦念往那一双沉静的黑眸里陷。她从手提袋里拿出自己的腕表,表框里依旧莹莹的泛着光,不怎么亮,可是颜色够执着。她柔嫩的手指抚过表链,还是2001年五月二十一号下午六点钟,那天后这只表没有再走过,因为她把电池去掉了。从那天起这块表的指针就变成了一条线,很分明的一条线,分开一半和另一半,没有一丝委婉和含蓄。而现在她又再次站在这等那一天的三十分钟。她的手攥紧表盘,另一只手抓着自己的胳膊,表链在空中半悬飘坠。谭玉珊展开她修长的双臂,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她后背的光没有跟上来,可她还是闭上眼睛,好像她在坚持光线的垂怜。她侧着头微微的晃动,在另一段时光体会温存和现有的留恋。后面的灯光将她的影子拉的很长,从她棕色的皮靴下面走出来,每次转身她都不会看脚下,因为她不愿意承认影子还在的事实,不想等来的是另外一个黑影,那是巷子上面的一间房熄了灯。她没有睁开眼睛,眼睑的收缩使得她睫毛惧怕的抖动,很轻,也很重,正是在这两种感触里流落了一份怅然若失的寂寞。表带在她拳头的的两端拍着,只有空气作响,她依然没有松开,她以为被一怀温暖搂紧了,其实只不过留下了表盘金属的生硬和冰凉。早就设定好的时间,六点这个概念从她手机的闹铃声中飘出音乐,是张学友那一首《李香兰》不多听一秒钟,不多留一步。就算鼻子会酸,就算眼泪会寒,她都试图做出一个决绝与果断的选择。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跟自己过不去,她忘记了自己是怎么样开始这种生活的。四十一路公交站牌处只有两个人,一个蹲着,另一个夹着烟,她自己靠在站牌上,头贴着撑起来的玻璃,很咯涩,也很硬,她喜欢闻烟味,烟云撩落的在她的发丝上盘桓,她心上涌出一股痛楚,就像那天在那条巷子里一样,无法排除。以前总是坐四十一路公交车,因为车身上有玫瑰色的花瓣,喜欢挤,喜欢被别人拽着挤上去,挤出那份期许的空间,本该有,也应该有的空间,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她不再去坐,她要一直等到路灯下这辆公交一辆一辆的从她眼前开过,然后离开。 在抹掉嘴巴上的油渍时,唐明谦听见糖炒栗子的老板笑说:“不好意思,今天打烊了!”唐明谦这才想起那个慵懒女人的话,倒不是怕她,只是受不了唠唠叨叨的劲。本想转身走开,可是他后面有一个商酌的声音问道:“再做一点吧,我天天都来的。”老板浑厚的笑着回到:”是你啊,老主顾了。“怎么样,”谭玉珊凑上前去。“好吧,我就晚关一会门。”“今天我再多要半斤。”谭玉珊强调。唐明谦本想走,可是看见老板欣然答应。他走到老板跟前说”:我也要一点。“谭玉珊望了唐明谦一眼,很静然。唐明谦觉的谭玉珊像是跳脱在这个吵闹的人群之外,没有一点浮躁,那一双眼睛像是对一切都漠不在意,但又是那么安守静若。明谦好似被温顺的抚摸了一下,他不自觉的看了一下手机。一个轻快的声音传过来:“你也在这转呢?”原来是余晓辉(唐明谦科室的收发员)。巧合往往能将一种气氛引向另一种气氛。余晓辉也不生情,她看见唐明谦说:“唐科长,你也来买栗子啊。”唐明谦觉的余晓辉在说什么秘密,因为她问的时候看了谭玉珊一眼,不知道说什么好。在余晓辉热情的介绍下,谭玉珊的下颌微微探了一下,表示礼貌。那一卷黄色的围巾像是收容了谭玉珊所有温柔,簇拥在她的脖子上。唐明谦略有些紧张的神色,似在寒冷的甬道里走了一遍。谭玉珊那一低头的温柔,让他产生的这种被静电击倒的触动。 此时,店老板挥着案板,栗子咕噜噜的被倒在一个大盘子里。老板点了一根烟,问道:“你们谁先来,可能不够。”唐明谦泰然自若的说:“先给她吧。”谭玉珊正从皮包里拿钱包,却被这一句客气弄的反倒不好意思。余晓辉打趣说:“怎么样,我们科长挺有绅士风度的。”谭玉珊厌烦的瞪了余晓辉的一眼,就跟一个仇人一样。老板把装栗子的袋子递给谭玉珊,谭玉珊静落的眼神里有一种孤单,惹人心疼。不过还是对唐明谦说:“谢谢你。”老板插话到:“你先来的,他才能买。”唐明谦见余晓辉正笑眯眯的跟谭玉珊说什么。谭玉珊挥挥手,目不斜视的从唐明谦身边走过。他有些愣神,清幽的茉莉味顿时让他的思绪变的清冷了。老板丢掉烟蒂的时候,唐明谦还在人群里不时想看一眼谭玉珊的倩影。 他没有继续听魂断蓝桥,而是放了一首茉莉花。炫动的节奏让他下意识的想象刚才那个画面,要是黄昏的时候,会是怎么样一种情形,清晰,隽颖,而又迷人,那个画面在引诱他走进一段家庭之外的情调。看得出她心事重重,而她身上潜藏的那份韵致,却是一个都市女人少有的安静,独立,还有持重的风度。他拿出一颗栗子,还保持着烫手的温度,他有些暧昧的笑了,慵懒而散漫。 唐明谦眼皮软溜溜的在音乐里徘徊,寻觅,游荡。醉心的是一种悄无声息的空闲,起伏跌宕的心声在他手中的方向盘里一直转悠。他不自觉的向街上探寻,那个身影,那个脸庞,也许还可能看到一个笑靥绽放的脸庞,可是没有,只是他自己的联想在作祟。 小区的周围很幽静,偶而有一阵脚步声。唐明谦“砰”的一声带上车门,他不想急于回到那个三室一厅,无聊的打开电视机,被那个恶心的黄脸婆半夜吵着做爱。他觉的自己的脑袋有些眩晕,一些不该有的幻想从那个本该疲倦的身体里滋生,并被自己意识到。 他问报刊亭的老板要了一罐啤酒,坐在一旁的木椅上喝着,酒味在冷冷的夜里掺进寒气,喉咙微辣而发烫。这个时段的小区很安静,安静的让他感到有些孤独,自我空间的寥落感凸出周围,很大一片,但又很小,说不出来的一种痛苦,悄无声息,却又无法阻止。 打开纸袋,拨了一颗栗子,栗子的余温绵软松弛,在他的舌尖上,齿缝里,嘴唇上消融,像谭玉珊的温柔,这些画面瞬时凑在一起在他脑海里走过。很少留意这里,现在看来,这才是自己,很舒服,可以跟呆呆的自己相处一会,他觉的这才是他自己需要的东西,就是一份小小的放松。 走上自家房门前,他常常舒了一口气,仿佛要准备放一些东西进去。唐明谦把钥匙捅进锁眼的时候,他竟不想转动,他的手有一种松懈的厌倦,甚至无奈。他决定不回去了,开上车去了办公室。 他拿起电话,选中余晓辉,他在迟疑,他挠挠自己的头,像是一个初恋者,或者一个暗恋者。仰面靠在转椅上,无稽的咬着嘴唇。再难的工作都没有这样过,再烦的吵架也不至于这样,再难相处的人也无需这样,可这会他是怎么了。他应该困了,要睡觉,可是脑子里分明充斥着一个强烈的想法,一个涣散的欲望重新凝结成一股冲动的力量,要冲向另一番境地。 从路边走的时候,谭玉珊一直看街的另一边,那里灯管闪烁的褐色广告牌,很迷乱。她总觉的灯管被边缘化,而牌匾却是不动声色。当一个紫色的背影从他面前走进去,她会留在那,一直等,她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可她每次都没用勇气去看,甚至侧面也不敢。 在走到街边的小摊处,她会逗留一会,因为那些小饰物总能无形的帮她分掉一点时间,她已经买了很多小挂件,可是她每次想要佩戴的时候,总觉的少了点什么。这是她最为困惑的事情。今天她的注意力再次被拉住,眼神伫立的是一个紫色的蜻蜓,一枚精致的别针,可惜不是质感明丽的那种,而是一只塑料的。 她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冲老板恬然的笑了一下,走开了。不知道是厌倦了自己这种喜好,还是她觉的很遗憾,不像自己的要求那样完美。一个人在路上走,的确很无聊,她干脆叫了一辆计程车,她想要一下子逃开自己这种别扭的习惯,还有那份自伤自怜。 车的前镜放着一个小浣熊,很调皮,也很可爱,谭玉珊倦怠的靠在车座上笑了,很甜,很美,醉意朦胧的样子,她仿佛听到一挂风铃清脆而曼妙的音调,叮铃铃的。也许是在店铺外碰到的那个男人,她看得出他对自己有好感,她觉得他老成之中有一种少见的斯文,还有真诚。也许是她臆造的一种邂逅,杜撰出来的只是她的自恋,但是她很享受,就像被人拦在怀里,脸颊贴着脸颊的那种温情惬意。 片刻之间已到租住的地方,这里的环境有些陈旧,她喜欢这里,就是因为像她的曾经,最具亲和力的回归,若同自己若干时走过来的地方,人影,树木花草。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走到这里,觉的走回了很多地方,也许以前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也许现在没有勇气走开过,也许将来一直在自己的回味中,可是不能这样,再也不能这样了,消逝的东西太多了,留存的也已经消失,她决定快步丢掉一些东西。

周默 发表于 2015-11-18 11:30:15

拜读了,不错!

weishuai 发表于 2015-11-18 11:51:57

谢谢老师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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