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才浪子 于 2016-6-3 20:47 编辑
编号作证 A 镇化肥供应站。 老李,化肥我赊给你,手头方便的时候再来付款吧! 咋要赊,我这不是给你钱么?老李不解地问。 嘿嘿,这钱我不敢收! 为啥? 这,还要我明说么? 钱是假的? 不敢保证,但我不能收,收了就说不清。 这,这……
B “兴欣快餐店”大堂。 老李确定同村刘五刚给的早点钱,就是店老板给他看的那张新版100元大票时立即拨通了“110”。 少顷,镇派出所苟所长亲自带领两名警察赶到了。 去,把刘五带到这里来。听了老李的诉说后苟所长当即命令两位警察。
C “兴欣快餐店”包厢里。 刘五,这张大票是你给的早点钱吧!苟所长边说边将一张100元新票递向刘五。 是的,咋啦!刘五看了一眼店老板承认说。 咋啦!你涉嫌盗窃,跟我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吧! 盗窃?我盗什么窃了? 你没盗窃,可你用假钱换了我的真钱!老李见刘五不认账气呼呼地说。 你诬蔑,凭什么说我调换了你的钱? 这钱是新的,是我上集从信用社取的。 信用社是你家的?你能取我就不能取呀! 那好!我们去信用社对质! 对质就对质!
D 信用社业务大厅。 小秦同志,你说说,这号大票是上集你给我的还是给他的!老李见上集给他们取钱的小秦在上班,一把拉过刘五,把那张新票递进去问道。 小秦接过钱仔细地看了看说:这是新票。你不是说,怕儿媳妇误会你偷她的钱用,让我给你新钱,还帮忙记了编号,以便闹误会了好给你做个证吗!怎么,真的出误会了? 刘五,还有什么话说?去派出所吧!苟所长听完小秦的话对刘五道。 这,这…… 这什么这?还不快走?两位警察上前催足。 这钱,不,不是我的!刘五吞吞吐吐。 噢!不是你的,那是谁的?说!苟所长吼道。 昨天晚上打麻将,三彪子输给我的。 啊!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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