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鹏 发表于 2016-12-8 10:14:40

【刘鹏鹏散文】乡土中国不应回归

       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一书中出现“乡土中国”四个字以来。对中国几千年社会基本有了一个简单的定性,乡土中国是乡土社会在国家层面的体现,乡土社会的根基就是土地,土地也是农耕文明的根本,这句话有些牵强,因为土地是所有人类文明起源的基础,离开土地,文明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从文明对土地的依附程度来说,农耕文明就有遥遥领先于其他文明,中国也就是成了乡土中国。
      国家在乡土社会里是一个陌生化概念,国家是一个外来词,county原意是城市,城邦的意思,这也与古代西方文明源头,希腊城邦制度有关。在古代中国来说,国家等同于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严格来说,国家就是家天下,而家天下就是国家,而古代最主要的社会单元是家族,与现在社会最主要的单元家庭有所出入,但也有联系,家庭是乡土社会家族单元解体的产物,是宗法制解体的产物,宗法制度在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淡出了历史舞台,而宗法观念却依旧存在,这些都可以从中国地名,尤其乡村地名的名称可以找到宗族势力的渊源。从家族到家庭,从家天下到国家,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是历史的进步发展,而对于转型期的人却是灾难。
       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是一种我看着你长大,你看着我老去的社会,是一种我们彼此走过彼此的一部分或者生命的全部历程,而相伴随我们生命是一种约定俗成,童叟无欺的“熟人好办事”,而相对于现代陌生人社会而言,是隔膜和防范的国家法律机器,法律的定义就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总和,那就出现了一种法律与社会的错位,在乡土社会中,“情”大于“法”,村规民约大于国家法律,最终造成国家政令不畅。而农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陌生人社会相比,一种观念代表的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而是一个群体。
乡土中国的解体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而时下倡导的回归乡土文化,发展民俗文化,实为时代的一种倒行逆流。文化说白了是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乡土文化在农村解体是一种时代必然,而农村最大的失败,目前是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优势已经结束和村委会,居委会与人民觉醒程度,中国历史文化的四者错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适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也是农业改革滞后的必然性所在,很难想象让“曲猿犁”去构建二十一世纪农业是多么的可笑。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阻碍的不仅是国家和人民的关系,更阻碍了乡土文化向现代文明的进步,实为一种变相的民主式的懒政庸政思维,表面华丽,却不可深究。
乡村的根本不在乡土文化的“落后”,而在于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民主真实性政治体制的落后,移花接木固然好,但移错位置很容易造成“植物入侵”。
















个人简介:刘鹏鹏,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人,1995年6月生,现就读于天水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3级中文四班,2014年发起并成立天水师范学院棋艺交流协会学生社团,在校期间,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在江山文学网发表文章若干篇。

邓仲祥 发表于 2016-12-8 12:29:56

欣赏佳作,问好,祝创作愉快!

刘鹏鹏 发表于 2016-12-11 10:47:35

邓仲祥 发表于 2016-12-8 12:29
欣赏佳作,问好,祝创作愉快!

谢谢老师阅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刘鹏鹏散文】乡土中国不应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