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初恋在那个年代。大学生不许谈恋爱,最多算互相帮助。高中生不能谈恋爱,最多塞个纸条。初中生不懂谈恋爱,最多暗送秋波。那是一九七七年,我读初中一年级。
假如那种感觉嘎然而止,这美好的感情不是初恋。假如那种感觉依稀存在,这美好的感情算为朦胧。假如那种感觉夹杂了世俗,这美好的感情就可能不再美好,爱情是初恋的坟墓。
我那年十一岁,还没到穿内裤的年龄。
前排女孩的马尾辫偶尔飘过异样的香气,穿一件格子上衣。像城里姑娘。
我的鞋总是无意碰到她的鞋跟,她总回头问我学习上的事,我知道,只当不知道。
在我心中她是最美丽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我接近她,她不说话。晚上去看电影,我站在离她不太远的地方,散场了我又默默送她回宿舍来,我自己高兴地像只小鸟飞过麦浪在漆黑的夜里。
我只是喜欢和她在一起。有一年春节,我斗胆去了她家里见了她的父母,害羞的不行,不记得怎么逃出来的。那情书坐在小桥上顺了流水。
我知道她也喜欢我,见我就脸红了。可直到毕业却谁也未曾表达,可能命运还不知道怎么样安排我们的角色吧。
静静地如月光般的 岁月留给我们一些抹不去的印记。一九八六年暑假,也就是自七九年分别后的一个夏日。
我骑了一辆自行车横在她面前。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我的脸狭也挺起清须。
她已经谈婚论嫁了。我去看了新房。她斜靠在席梦思床上,穿着碎花短裙,多情地眼睛里告诉我许多无奈。
我忘记了怎样逃离了这无名的诱惑,没有了来时的疯狂,我的心充满惆怅。
一九八八年深冬的一个傍晚,她和妹妹在北京找到我:我们一起走吧,去大连。我沉默。在那间地下室,她烧毁了那本我曾经看过的日记。当我从北京站走回亚运村已是半夜,我一路心情沉重地游荡在北京街头,心中若有所失的凄凉。这件事不曾再提起。。。。
她丈夫因身体不好去世,她和一位工商局的干部结了婚。这个自私的男人也没能给她幸福。离婚后一直一个人和女儿一起生活。这是多年后从他弟弟那里知道的。二零一六年我心血来潮去见她:一瓶啤酒,一颗香烟,足以唤起那些装在心里的回忆。我们敞开心扉,无拘无束。提起三十多年前的事,你说吧我听,偶尔插言:是这样吗?我忘了。很幸福的样子。
二零一二年有一同学好心告诉她:周胜远离婚了,我看你俩挺合适?命运即性格,性格即命运。我离婚时她并未离婚。即使现在我也可以离婚。我还是那么优柔。几家欢乐几家愁,祝福你们吧。语气中并没有无奈。这就是婚姻外的友谊?无论如何,这美丽的初恋,曲折的梦幻,纯洁地友谊永久地留在我的心里。也许继续,也许平淡,也许就没有也许。。。。实际五十多年了日子就是这么淡淡的过去,过去地一切也终将留下美好回忆。
文笔精彩,词意激昂,描述真实,韵味悠长,佳作欣赏,拜读学习,遥祝写作愉快! 谢谢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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