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林关于小说的论述 (转)
李喜林我并不认识,但他的这篇文章很不错,对我们小说写作有正面的引导,转发再读再体悟,尤其是精神情感地理这一论述: 小说的情感地理不能等同于人的一切情感形态,它应该具有审美和伦理,我一直主张小说的伦理观,就像我一直排斥“下半身写作”,一直对那些以展示人的内心龌龊、卑琐等丑恶为乐事的所谓小说家持以不屑。我认为,不是所有的生活都能进入小说的,不是所有的真相都能在小说里展现的,小说家应该有一个情感和道德的底线,小说家更应该有对生活中人的高尚、人的尊严以及人间道义的担当。(转) 我一直以为,一个成熟的小说家,他的写作一定是有他的地理的,就像莫言,他的小说地理在山东高密,而马尔克斯写作的小说地理一定在哥伦比亚。对于小说家的写作故乡这一说,我是持认同态度的,因为作家的写作故乡大多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故乡,这里是他生命的出发点,也是他最初的情感和精神成长的始发地,但小说家的故乡地理与他的故乡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审美,后者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故乡。也就是说,小说家的故乡只能给其提供一个尘境世界,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往往是世俗化的,是杂芜的,只有故乡地理能给小说家提供一个真境,这个真境可以让小说家的思绪自由行走,能够在这个世界里看到生活的真相,以及人性的本真。
这些年,我看到国内的诗评家谈到诗歌的根性,我想这个根性对小说而言也是很成立的,因为小说的根性仍然在小说家的故乡地理范畴,自然这只能对小说家创作的作品而言。当小说家有了自己的真境世界,也等于有了明净的天空和肥沃的土地以及纯净的阳光和空气,小说家的小说作品就成了生长在这个世界的庄稼抑或树木,进一步说,小说家创作的人物就有了其独特的品质和个性。
我常常感慨,人世间那些令人刻骨铭心的情感,并不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消逝,这是因为我们有以文字为载体,将人的情感记录并传承的文学。小说作为文学中的一个品类,自然也就具有记录情感的神奇功能。由此就涉及到了小说的情感地理。在我看来,小说的情感地理是源于小说的故乡地理的,因为小说的故乡地理决定了小说情感地理的丰沛性和纵深性。我始终坚信,我们生命中所具有的情感都是源于大地的,我们不可能成为天外来客。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去,小说的情感地理也只能源于大地,小说里的人物也只能是扎根于大地,就像一棵树,根在土里越深,肢体就越丰硕。
小说的情感地理不能等同于人的一切情感形态,它应该具有审美和伦理,我一直主张小说的伦理观,就像我一直排斥“下半身写作”,一直对那些以展示人的内心龌龊、卑琐等丑恶为乐事的所谓小说家持以不屑。我认为,不是所有的生活都能进入小说的,不是所有的真相都能在小说里展现的,小说家应该有一个情感和道德的底线,小说家更应该有对生活中人的高尚、人的尊严以及人间道义的担当。
我特别赞同贾平凹的的一句话:相互拥挤,志在天空。我想这不仅仅是指陕西作家的生命姿态,更多地道出了大地上万物的生命姿态,以及精神姿态。我惊奇地发现,几乎生长在大地上的生物都是仰望天空的,就像葵花向着太阳。小说自然也是这个状态。由此我想,小说作为小说家故乡地理生长的庄稼抑或树木,除了具有情感地理外,它应该是有精神地理的,尽管它是由文字派生的,但它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是一个以生命形式同人类如影相随的亲密伙伴。
小说的精神地理昭示了小说同其他艺术一样,是形而上的产物。我想,这也是我们常常对那些杰出的、神奇的小说产生敬仰产生敬畏的原因,因为好的小说总是有其很高的精神向度,它仿佛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星座,活在天地之间。它的光亮不仅温暖了人类的内心,还照亮了人类的精神世界。不管当今的小说家怎样在小说探索上殚尽竭虑,试图突围,但小说地理容不得半点忽视和偏移,因为小说存在的意义,乃至小说的生命姿态、情感姿
态、精神姿态都在小说的地理当中
非常感谢希望对大家的创作有帮助{:soso_e160:}{:soso_e183:} 各位作者作家都看看,很有收益,铁肩担道义,妙手写文章,作家心中应该有天地。 非常好的引导,谢谢周老师,会更多仔细地阅读和领会。 {: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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