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刘熙载语)。书法的目的是“畅寄幽情”。书法艺术的最境界也就是人的精神,人的气质的一种抽象体现与表露。欣赏书法不仅仅是看功力的深厚,看点画、章法的精巧,而是要看作者的精神、胸襟、气质修养。因此,欣赏书法的最高境界是通过书法作品与书法家“对话,交流”。而赏得此境需要赏者“见智”、“见性”,悟得书法之“出法”、“意境”、“气质”之妙理。
一曰出法。
卓越的书法家总是善于在严格的法度之中自由驰骋并施展其创造才能。因此,他们往往任情姿性,纵笔所如,使人看出他们的“无拘无束”,而又不流于“荒诞狂怪”;既有“先圣”的遗风,又有自己的“圣地”,即所谓“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放豪之外”。
二曰意境。
书法的意境是指于书法作品中流露出的精神内涵,则在生动的气韵、飞扬的神采以及空间余白所构成的幽深而旷远的意象。如,有的象行军布阵,旗帜飞扬,士马精研;有的象尺幅丹青,疏林远阜,错落有致;有的象江河大川,奔腾浩荡,一泻千里;有的象廻溪曲沼,春水繁花,清幽婉丽;有的象婀娜舞姿,素袖轻扬,一步一形;有的象悠扬乐曲,绕梁三日,牵人情思。这就是书法富于韵致,并且交织着生命节奏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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