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让随笔】“规定”只规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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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92 | 回复15 | 2015-11-10 09:56: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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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看到一条新闻,这新闻在我心里一直如鲠在喉。总想说点什么,写点什么,虽然我说的写的就如这秋天的落叶会飘落的无声无息,毫无意义。远不如去写点青山绿水,写点春花秋月,或者写一段浪漫温馨的美文,那样还可以快乐一下。这也是性格的原因,总觉得只有将这新闻的真实感受写出来才能心里舒服,才能释放一种郁闷。
        十月二十七号,北京黄女士因为粗心在存款的时候错拿了亡夫的银行卡(她们的卡是一个银行的),将五万元存了进去。随即她就发现存错了,但她和女儿都不知道亡夫银行卡的密码,银行因此拒绝转账和取回。五万块钱就这样成了死钱。黄女士在存款的时候银行并没有要求输入密码,黄女士也曾问过要不要输密码,银行说不用。现在要挂失或者修改密码都必须户主本人拿身份证来才能办理。尽管黄女士开来了好多证明,包括忘夫的死亡证明,都没有用。他们有规定,要密码是对用户的负责。银行什么都承认,就是一句话没密码不行。后来银行方面有好心人曾提出让黄女士将这笔款申请为亡夫的“遗产”。然后在继承,这钱就是黄女士的了。问题的关键是要有证明。看来这好心人是《天方夜谭》看的多了,要不就是《西游记》读的多了,人已经没了怎么证明?!难道让死者还魂吗。如果死者能还魂还要这么复杂干吗?直接飘进柜台将钱拿走不就得了,看那个敢追。
当我看到这新闻时首先想到了两个字:“打劫”。赤裸裸堂而皇之的打劫。你不能一句“规定“就罔顾事实,因为你的规定是行业规定,不是法律。人家孤儿寡母的五万块钱容易吗?虽然说黄女士也有错,可你不能借着人家的错就昧着良心去侵吞别人的财产。在这件事上银行硬生生的扮演了一个“巧取豪夺”的角色,扮演了一台冷酷机械的“柜员机”。当我将这新闻讲给憨厚善良的老婆听的时候,她概括了汉语里最经典的三个字“不要脸”。其实每个人都认为银行应该给人家退钱或者转账,银行方面也表示按道理应该退,可是“规定”在那没办法。该死的规定。曾经有一位朋友给我聊起过他的一件事。有一次他的手机上忽然收到一条短信,卡里面有人转入了几万块钱,他正莫名奇妙的时候那笔款又转走了。最后银行只是给他打了个电话通知了一声就完事了。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人员的操作中,几万块钱在他的账户里来去自由的转了一圈。我朋友的总结是银行太“牛逼”了。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件陈年旧事,在九几年的时候我舅舅到家里来找母亲问一件事,说是银行找到他家里说舅爷在七零年去逝前曾在银行贷过几十块钱看病,一直没有还,如今连本带利已经翻到九百多了,要求舅舅赏还。母亲说她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事,老实本份的舅舅最后的总结是,既然人家银行拿着条子来了,写着舅爷的名字,那就给人家还,“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那时候舅舅家里很穷困,九百块钱就是天文数字,我不得而知他是怎么还的,当母亲后来问起舅舅,他说:“银行不会骗人的,咱人穷骨头硬着那。”
       银行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为百姓提供着方便和支持,他是一个机构,是人在管理,不是一台冰冷的“柜员机”。他在他的行业单方面制定各种规定的时候,形成了所谓的“硬性规定。”当出现不利于银行一方纠纷的时候,他会说是“系统错误”或者“操作失误”,那会规定是有弹性的。现在打开百度搜索这方面的内容,会发现多的数不清,反正最后道理都在银行一方,就是你帐户里的钱神秘的失踪了,银行会找出一堆理由来证明跟他们没有关系,这方面银行是专家,是一个集团。你一个个体永远是斗不过集团的。反过来当你存款的时候,银行就把规定忘了,不要密码,不要身份证,甚至没有存折都行,只要你提供卡号。因为你是在给它钱。当你失误的时候银行会拿出一套让你头晕眼花的规章制度来,告诉你“规定”是死的,是必须的,缺一样都不行。每每出现银行和储户有纠纷的时候就会有专家站出来说话:银行是特殊的行业,有它自己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守卫着是国家的财产,国家的财产是不容侵犯的。这言下之意就是说银行的制度,“制”的最终是储户,“规”的也是老百姓,而它们就在这霸王般的“制度”和“规定”中进退自如,游刃有余,永远立于不败之计。
银行,我们真是对你又怕又离不开,多么希望你能长点“良心”,在事实面前也能为百姓考虑多一点。对老百姓的财产尊重一点,珍惜一点。最后我想深情说一声:把钱还给黄女士吧,人家那钱是给娃上学用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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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沙个人认证 | 2015-11-13 09: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的制度,“制”的最终是储户,“规”的也是老百姓,而它们就在这霸王般的“制度”和“规定”中进退自如,游刃有余,永远立于不败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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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个人认证 | 2015-11-13 1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宁静 于 2015-11-13 11:34 编辑

”银行规定要密码是为大家负责“这话应该没错,也许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银行绝不会”打劫“私人钱财。银行制度不能讲人情, 讲人情可能会出错,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执行制度的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如王尊让老师上文中提到的,黄女士错拿了亡夫的存折,把款存入了,存款是不要密码的,如果是银行柜台上办理,应该有回执,回执上有客户签名,起码可以证明那款确实是你存的,如果是自动柜员机存款,那就不能说明款是谁存的了。银行不能确定卡和持卡人的关系,所以非本人不能修改密码,万一你的卡是捡的,偷的呢,银行从主观上不能断定卡的来由,必须借助证明。这一点作为客户应该理解,不能谁都可以修改别人的卡密码,那如果卡主人把卡丢了,或者失窃,存在卡上的钱那还有一点安全可言?所以,本人到不了现场,不能修改密码,人死了,要开一系列证明,证明和卡主人的关系,证明本人的确身亡。有了这些证明,银行才可以按密码挂失的程序,为其修改密码,挂失一周方可修改密码,正常支取。如果卡主人有几个儿女,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一个儿女来取款签字还不行,必须所有子女签字方可取款。这一点各个银行有不同的规定。    不干那一行,不知那一行的难,银行是管钱的,最敏感,稍不细致就会带来经济损失,小则几元,几十元,大则几个亿,甚至更多。所以,隔行如隔山,只有干了这一行,才知道有多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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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放歌个人认证 | 2015-11-13 14:0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还是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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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 | 2015-11-13 15: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宁静老师的解释,似乎银行的做法也有道理。呵呵,还真不好说了。其实,按宁静老师的解释,银行的规定主要是针对非正常情况的,比如宁静老师说的“卡是捡的”,但是这样的非正常情况毕竟是个别。所以银行的做法有些以偏概全,把万一当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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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14 01:4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洛沙 发表于 2015-11-13 09:38
银行的制度,“制”的最终是储户,“规”的也是老百姓,而它们就在这霸王般的“制度”和“规定”中进退自如 ...

这种霸王规定不单单是银行,而是各行各业都存在的,就是一种行业保护。谢谢洛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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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14 02:0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 发表于 2015-11-13 11:14
”银行规定要密码是为大家负责“这话应该没错,也许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银行绝不会”打劫“私人钱财。银 ...

谢谢宁静老师的解释,看来老师对银行工作很了解。不过银行好多霸王规定已是不争的事实,我这篇短文只是就事论事。这件事现在正在经过法律来解决,银行方面一直承认钱是黄女士存的。最后就看是法律大还是银行的规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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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14 02:0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鹿放歌 发表于 2015-11-13 14:07
银行还是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谢谢白鹿放歌老师!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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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14 02:0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烟火 发表于 2015-11-13 15:16
看了宁静老师的解释,似乎银行的做法也有道理。呵呵,还真不好说了。其实,按宁静老师的解释,银行的规定主 ...

谢谢老师!这件事我们就等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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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个人认证 | 2015-11-15 13: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烟火 发表于 2015-11-13 15:16
看了宁静老师的解释,似乎银行的做法也有道理。呵呵,还真不好说了。其实,按宁静老师的解释,银行的规定主 ...

银行每人每天要办几千笔业务,怎么可能知道你的卡就不是那个万一呢?如果银行单凭持卡人口说,那你怎么能确定持卡人说的就不是谎言呢?万一他正好就是个骗子呢?所以,开具证明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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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个人认证 | 2015-11-15 13: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1149291047 发表于 2015-11-14 02:02
谢谢宁静老师的解释,看来老师对银行工作很了解。不过银行好多霸王规定已是不争的事实,我这篇短文只是就 ...

我们也是就事论事的讨论,我说的也并非全对,只是我的理解,当然我曾经的职业是银行管理,知道银行是怎么让骗子骗取存款的。银行的规定也在不断完善中, 有时,柜台人员怕担责任,的确在执行规定和政策上,有些死板,教条,给客户带来极大的不便,如王尊让老师文中所说的情况,有时,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希望各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希望银行真正能成为客户放心的银行,方便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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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15 23:3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 发表于 2015-11-15 13:33
我们也是就事论事的讨论,我说的也并非全对,只是我的理解,当然我曾经的职业是银行管理,知道银行是怎么 ...

宁静老师好,我想八卦一下,银行有没有出错后给储户陪损失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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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个人认证 | 2015-11-17 11: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宁静 于 2015-11-17 11:05 编辑
1149291047 发表于 2015-11-15 23:37
宁静老师好,我想八卦一下,银行有没有出错后给储户陪损失的例子?

银行赔款的事太多了,如果经办人不慎,把甲的钱付给乙,而又无法找到乙,是要给甲赔款的。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是为国家管理资金的,钱长了,不会到个人的腰包去,也不能留在银行,长的钱都在上交财政。银行长款短款都为差错事故,都要扣经办人工资,长款短款,那怕多出一分钱,银行帐平不了,必须查清才能下班。
短款是要经办人个人赔偿的,当然现在柜面都有监控录相,存款也是实名制,所以出错的现象大为减少。一是录相可以看到每时每分柜台内外人员的行为,谁也不可能逃过监视,二是实名制存款,都有本人身份证,当天取款的人都能一 一查到,也能找到,所以冒领现在很快会查实,想事赖也赖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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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91047 | 2015-11-21 02:0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 发表于 2015-11-17 11:03
银行赔款的事太多了,如果经办人不慎,把甲的钱付给乙,而又无法找到乙,是要给甲赔款的。银行,特别是国 ...

谢谢宁静老师!这一番解释让我对银行的形象又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一分为二的看法。原来银行也真有它们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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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位女士把钱错打到忘夫账号上,开个证明是可以取的。证明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出事情证明是要担责的,但银行要死去的人来取(只有那个死去的人知道密码),显然银行的人就是死人说的是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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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个人认证 | 2015-11-21 13: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1149291047 发表于 2015-11-21 02:04
谢谢宁静老师!这一番解释让我对银行的形象又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一分为二的看法。原来银行也真有它们的 ...

恩,因为世界之大,啥人都有,你怎么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话,那个人说得是假话?规定是针对大众的,个例应该有个例的解决方案,但必须证明真的是特殊情况 ,否则冒领了别的的存款就是银行柜台员的个人责任,他是要负责赔偿的,所以,执行规定时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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