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时一种享受,买书是一种乐趣。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苏东坡先生也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民间谚语也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进步先读书……由此可见,读书是很重要的,且读书有百利而无一害。读书是一个人获取知识,走向进步的途径。 自我记事起,对书就有一种说不清说不出的亲切感,这或许跟我的启蒙老师和我三叔有关。语文老师姓严,人如其名也很严厉,上语文课时,经常点我名回答问题,经常上黑板听写生字词。看到我写错字后,教鞭就狠狠的打过来了,别的学生写错字,他看不到,他的眼睛专门盯着我,那时候,我对语文老师恨死了,可就是他严厉的眼神和严格的教学,给我的语文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到现在,我也很少写错别字,爱上文字,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语文老师。 三叔长了十几岁,他也喜欢看书,我每次去奶奶家,看到他看书,总会偷偷瞄上几眼,有时,趁三叔外出或休息时,也抓紧时间翻看上两页。记得最清楚的是他送了我一本几乎没有封皮的古体字书《古代白话短篇小说集》,我欣喜若狂的拿回家,一看,又是古体字,又是竖排版,可是难为死我了,于是,我就找来词典,每天翻上几页,最后竟也断断续续的看完了,至今还记得里面的《碾玉观音》、《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片段。 上小学三年级后,我就迷上了看书,每学期开学,新的语文课本发下来后,我都急不可耐的将里面的课文先囫囵吞栆般的读上一边。找同学借读的第一本书是《薛仁贵征东》,那是好多字也不认识,就经常翻看字典,或是略过去看,上课偷偷看,下课了趴在桌子上看,白天看,晚上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以致父亲经常因为半夜浇水找不到手电筒而发脾气。 再后来,读大学的三叔,经常对我耳提面命,说,你看你不好好学习,以后只能种地了,那时候的他,戴着一副眼镜,是村里比较早上大学的人,我还乘他不在时,偷偷的戴他的眼镜。感觉特有范,特有学问,记得他送我的第一本书《少儿古诗》,那时,我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了,每年五六月份,家里种的西红柿也渐渐成熟了,我整个暑假的重要任务就是在地头看护西红柿,一般在午后,我在架子车里铺上被褥,找一处树荫茂密的地,躺在车子里,,旁若无人的在哪摇头换脑,一页一页的读,一边听着虫鸣蛙叫,一边朗朗书声,,现在回忆起来,那段时光真是童年美好的时光。现在一看到西红柿,就情不自禁的想起幼时读书的情形,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本《少儿古诗》依旧躺在我的书箱里,每次整理书本,都要翻开看看,蜡黄的书页上甚至还有吃西红柿留下的印迹,但却很珍贵,这本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也是我美好童年生活的回忆。 现在还清晰的记得,每年小时候放暑假,我总会在瓜棚里、苹果园里、西红柿地头躺着看书,外面骄阳似火,热的人喘不过气来,一个留着小平头的小孩在哪抱着书本啃,尽管可能当时理解水平不高,也没读出书中三味,但他真是我的童年生活增添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时读过的书有《格林童话》、《英雄八大义》、《薛刚反唐》、《七侠五义》、《火烧红莲寺》……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考上了大学,大学里学的专业又是汉语言文学,借助专业的优势,便经常性的泡在读书馆,每次借书,竟手足无措,这本书也想看,那本书也想借,生怕这本书借不走,就会被其他同学借走,还在图书馆干过啼笑皆非的事情,在图书馆看到好书,又不能借阅,又怕书被其他同学借走,就将书放在书架的最高处或是最底层,或是其他人不经常关心关注的书架上,做好记号,记清楚书架号和层数,等过几天来,直奔藏书处,时至今日,还常常为自己因看书耍的小聪明而暗自偷笑。 在读大学期间,最值得自豪的事情,莫过于读过四百本书,还专门在笔记本上记录读过的书目,有些需要精读或细读的书,都专门在本子上作了摘录,有次整理皮箱时,还翻出来好几个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的的记了好多笔记,重新翻阅,仿佛时光倒流,大学时代,又回味了读书时代的乐事、趣事。还是挺佩服自己在大学期间的读书经历,因为在毕业时,我也勉强算是班里读书较多的人。大学期间,还培养出了一个睡前读书半小时的好习惯,中午午睡要读半小时书再睡,晚上睡前也固定的读完多少页书才睡,经常把书放在枕头下睡觉,希望能将书中的灵气多吸进去些,至今我还喜欢坐在书桌前,台灯下读书,都是因为在大学读书时的习惯保留所致。前几年装修房子,特意交代装修师傅一定要给我设计一个足够大的书架,为此,我经常上网搜集各式书架的样式、图纸,以便将来摆书。 爱读书的人,同样也喜欢买书,有时觉得买书的乐趣大于读书,正如钓者之意不在鱼,而在钓,读书的人也很享受买书的乐趣。 真正意义上的买书始于高三毕业后,紧张的高中生活结束了,每次进城逛书店,总会买上一本书,哪怕多走几步路,少吃一顿饭,总要买上本书,记得买的第一本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先是囫囵吞枣速读了一边,后就有时间开始精读,渐渐的也读出了一些味道。碰巧的是,有次在旧书摊闲逛,竟意外的淘到了一本《围城之后》,当时的如获至宝心情好比是三伏天吃西瓜一样。与这次经历相同的事情还有,在旧书摊上一次就淘到了贾平凹先生的《废都》和《废都人》两本书。回家后,顾不上吃饭喝水,先匆匆读上几页再说。 除此之外,我一般只买我读过的书,只要是先前在图书馆或是借读过的书,我都会隔三差五买回来。工作后,渐渐地尝试写点“豆腐块”,找点乐子调剂生活,没想到还会发表,有时还能得到别人的赞美和鼓励,这也给我增添了勇气和力量。每次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后的稿费虽然不多,但弥足珍贵,是对我写作的肯定,是我辛苦熬夜奋笔疾书的结晶,我都会拿去买书,一来二去,新华书店的人都认识我了,每次去逛书店,人家都笑呵呵的跟我打招呼。细细数数,拿稿费买来的书也不算少,足足有四五十本了,但我想,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往上涨,也希望我的小书房会有摆不下书的那一天。 我买书,其实还是有点私心的,每次买书,都会在扉页上写上买书的缘由和日期。如前年买的贾平凹的《带灯》,写的是“纪念生子小石头,2014年10月22日购于乌苏新华书店”,有时还以结婚纪念日、老婆生日、元旦、春节等重要的纪念日和节假日为由头,买上几本书,在闲暇时读读。也算是陶冶情操,经常跟爱人开玩笑说,这些书,都是我留给儿子小石头长大后读的。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与书中人物心灵的交流。既能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又能充实自己,是一种心灵和精神的愉悦,是生命里无比美好的享受。而买书,也是一种享受和乐趣,正如孙犁先生所说,“买书就像蔓草生长一样,不知串到哪里去。它能使四部沟通,文史交互。涉猎越来越广,知识越来越增加,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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