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三的身上看出去 文/山东 四面八方
小三,应是近些年的“新名词”,具体出于何年何月没考证,可以肯定的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 在好多人的心目中“小三”是个贬义词,老朽觉得此说不能算创,仅是翻新,相当于若干年以前的“第三者”,甚至更老道的“狐狸精”、“骚货”等。没料到,在当今社会的舞台上,“小三”竟然从闪亮登场发展到了仅次于“主角”,甚至可以登录“大雅之堂”!比如: 你看那些家庭婚姻连续剧,没有“小三”不成戏。有的导演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作品中的小三,直接“插足”于男一号或者女一号的家庭中,真的,赚足了亿万观众的眼球。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小三”也以“第三者”的名义频繁出现。 对于小三的名分及合法性问题,好多专家以为:第三者并不违背传统道德观念,也不能说违背社会公德。但是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却有极大的危害。当今已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于是经过归纳,得出了产生小三的几个原因:1、生活寂寞单调;2、夫妻感情不和;3、志趣不合;4、性生活不和谐;5、喜新厌旧;等等。 看来,专家们总结的这几条有个基本着眼点:就是出现的内因并非在“小三”身上,而是已经结婚的合法“一二”——原配夫妇。换句话说:小三只是个外因。哈哈,有个琢磨的空间! 其实,在老一代的老百姓心里,与专家们的分析可谓异途同归。不是吗?你琢磨琢磨那句老俗话吧:“苍蝇不叮无缝蛋”,何意? 以下讲几个真实的故事。 有个男爷们G,小我六岁,高中毕业后进了本乡某股份公司,几年下来坐上了第二股东的交椅,可以说混的身上只剩下钱了。G用这些钱先后为儿女“买”了心仪的工作,去年又给最小的儿子操办了隆重的婚礼。 在街坊的眼里G很有能耐,老婆孩子有福。孩子们都结婚了,两口子从此可以享受清闲了。可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他俩离婚了! 怎么回事?好事的人经过顺藤摸瓜,得知他马上马的就在某大城市领了证,娶了新欢,更有惊奇,他与那“小三”还有个6岁的儿子。善于推理的“诸葛亮”们又是一番分析:G与“小三”的儿子没有爸爸无法落户口,也就无法上学,G又不敢“重婚”。于是,只能赶快把结发夫妻和孩子的工作、婚事等,一一落实到位后,才能与小三领证。而且,结发夫妻很“通情达理”,她硬是“离婚不离家”,G也答应了原配的条件:供奉到老。还有人说(不知是真还是假),G和两房老婆将来的墓地都买好了——三坑的。好小子,有本事,一辈子竟然搞了两个活着的老婆。更值得庆幸的是小三竟然毫发无损,完美的“转正”了! 当然,“转正”成功的小三少得可怜,失败的才是绝大多数。 另一个本乡高中同学X比我大两岁,毕业后托老子的福进了一家国办银行,很快升上了中层干部,不知啥时候也水到渠成,养了个小三。 “这个女人不寻常”(台词出自《沙家浜》),粘糊了一年多就提出了“转正”的要求。并且还不时地从“地下”冒出,公开与原配叫板,还去X的办公室“大闹天宫”。 让小三转正并非G的本意,玩玩而已嘛!按照他的说法,这块“狗皮膏药”黏上了,缠死我了! 经过一番过招、博弈,G和原配终于“团结起来”,用一笔钱把小三打发了。遗憾的是,他被撤了职,丢了“铁饭碗”。 这还不是最惨的。前不久,朋友圈里暴刷多个视频,题材几乎完全一致:原配暴打小三。你看看,初春嘛,就在大马路上,彪悍的原配骑在苗条的“小三”肚子上,又是掐又是扭,外加掌掴、高鞋跟。还不解恨,最后扒去“小三”的外衣,给留下遮羞布就算给足面子了!目不忍视,惨不忍赌。 此时,可怜的“三”儿,肉体的伤痕已经不是主要的了,心理的内伤不知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够复原,造孽啊,造孽! 视频是谁录的?你: 录下了彪悍的原配,录下了不齿的“小三”,为什么不录下那个潇洒的男人? 那个男人为何不出来亮个相?? 你,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藏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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