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凝聚侗族文学创作力量,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以文学方式讲述侗乡故事、反映侗乡的发展进步,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宣传和谐侗乡,建设美丽侗乡,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侗族文学分会、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湖南省侗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广西侗学会、贵州省侗学会、侗人网、侗族风情网、侗族三省坡网、《三省坡》《风雨桥》《鼓楼》协办“新晃杯”全国侗族文学征文大赛。7月14日,征文大赛启动仪式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正式启动,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体裁为小说、散文、诗歌、评论,小说字数在2.5万字以内,散文、评论在8000字以内,诗歌类作品字数在100行以内。
2、注重作品的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构思精巧,叙事精炼,情感真挚。
3、作者文责自负。作品末尾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100字内个人简介、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侗族作者需另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图片。
4、谢绝手写稿件,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投稿专用邮箱:dongzugulou2008@163.com,主题标明:侗族文学征文大赛投稿,垂询电话:0745-2716305,联系人:石佳能(15874587766)
二、征文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小说奖,3名,奖金各5000元;
散文奖,3名,奖金各3000元;
诗歌奖,3名,奖金各2000元;
新晃文学创作奖,5名,奖金各2000元,体裁不限,要求作者为新晃籍,或者以新晃历史或现实生活为创作题材的优秀作品。
评论奖,2名,奖金各2000元,奖励关于侗族文学评论的优秀作品。
优秀作品奖8名,体裁不限,无奖金,颁发获奖证书。
除评论奖、新晃文学创作奖外,其它奖项参评者皆需是侗族。
四、评选
由征文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评论家、作家组成评委会进行专业评审。
五、颁奖时间、地点
201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
六、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或将结集出版,不再另外支付稿费。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动漫等衍生产品开发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3、本启事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新晃杯”全国侗族文学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