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新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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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35 | 回复4 | 2015-1-13 1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鲁迅先生写过《拿来主义》,借以讽刺当时不断将自己的国粹送出国门的“送去主义”和全盘西化,一味模仿,不加分析地“拿来”。提倡有选择的拿来,为我所用,吸收对中国的进步有益的东西。
   八十年过去了,今天的人似乎只记住“拿来主义”却对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主义”有所歪曲,他们只是照搬。
   首先,是文抄公,他们自己不写文章,却把别人的拿来一字不改,只将署名和地址改成自己的,继而投出获取稿费。还有一等稍微高级点,他不但改署名地址,还将原文中的某段或结尾修改下。文抄公们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权益,更触犯了法律。作者辛苦构思创作,反而让他们获益,这不能不说悲哀。然而,虽有法律,但执行起来难。往往稿费不够诉讼费,费时费力,这就造成作者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衡量再三后放弃追究,鲜有作者采取法律手段,这就给了文抄公们胆量,他们更加嚣张地拿别人的文章来获利。一些爱好写作,因种种原因难以发表的人,放弃创作,转而去拿别人的文章来变成自己的发表,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样下去,只会形成恶性循环。
   其次,是一些广告公司,他们将别人的创意拿来,运用到自己的广告中,只为节省开支。更有甚者,将著名商品的商标“拿来”改变一两个字,变成山寨名牌。此等“创意”既想利用消费者对名牌的信任热爱,又想规避法律的严惩,在包装细微之处加以改变。譬如将商标的字改一两个,或者将图案颜色改下,不仔细看不出,这种山寨商品的质量往往无法恭维。倘若是用的不结实,如果是食品,在卫生脏乱差的小作坊生产出来的,对健康造成威胁。这种“拿来主义”坑害了著名品牌的公司,给那些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和损失。对消费者更是坑害,花了与名牌同样的价格买了山寨货,结果或者用不了多久就坏,或者给健康造成伤害。
   说到“拿来主义”不得不提两个国家:日本与韩国。这两个国家都运用拿来主义将我们的精华拿到它们国家,但方式与结果截然不同。日本对拿来主义运用得炉火纯青,他们从唐朝开始将中国的佛教、茶道、文字等精髓学去,十九世纪又学习西方的政体、科技,但他们不仅是简单地学。而是在学的基础上,加以改良,从而发展壮大自己。日本人纵然可恶,但这一点却不得不承认他们聪明,他们真正做到了“为我所用,吸收对自己的进步有益的东西”的拿来主义。韩国则相反,他们直接宣称汉字、中医、端午节都是他们所创,将其中一些拿去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此举无异为强盗行为。
   我们的一些媒体就比韩国要实在,花钱买来他们知名节目的版权,将其中的演员换成中国的明星,环境也换成我们的,其他情节设置还是原来的。不能不说,此乃“聪明”之举,既借用了原节目的名气,又适合中国观众的口味。然而,这样的“拿来主义”能坚持多久,何时才有我们自己的品牌?
   以上的“拿来主义”是自私之举,百害而无一利。它们侵害别人的利益,满足自己私欲。相反,将人家的精华拿来,加以改造,变成适合自己的,推动发展,创造出新的东西,才是高明的“拿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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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米饭个人认证 | 2015-1-13 2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文章有些像杂文,前边部分层次清楚,有条有理,第五第六部分也许需要再理理,还有文抄公和广告商标的问题似乎是很久以来的老问题了,说新论……  另外是否可以再扩充深挖一下,把拿来主义正反两方面的问题论述得更完整一些。 米饭浅见  不妥望谅{: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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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 | 2015-1-13 21: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米饭 发表于 2015-1-13 21:47
老师的文章有些像杂文,前边部分层次清楚,有条有理,第五第六部分也许需要再理理,还有文抄公和广告商标的 ...

感谢老师指导,这个问题我之前还真没想太多,我会再想想怎么改进,感谢老师不吝赐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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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米饭个人认证 | 2015-1-13 22: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龙 发表于 2015-1-13 21:58
感谢老师指导,这个问题我之前还真没想太多,我会再想想怎么改进,感谢老师不吝赐教,问好

米饭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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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荷风 | 2015-1-14 08: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解新颖。{: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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