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子责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道德名言几乎成为了中国人的座右铭,世代相传与子子孙孙,也近乎成为了君子和小人之间的判定标准,可见儒家之道的强大力量。 纵观中国历史,没有人敢于公开反孔,因为反孔就等于触动了中华民族的根基,失民心者失天下,这么浅显的道理众人皆知。也有几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尝试了一下,结果都是身败名裂或赔了夫人又折兵。 20世纪以来,世界思想发展和经济发展超越了人类的想象,随之而来的是道德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际上的公益慈善与国内的雷锋精神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用老的观念去解读今天的思维,可能已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了。 写过一篇叫做“不妨碍别人”的杂文,阐述了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应该从“不妨碍别人”做起,才能人性化地帮助他人和被他人帮助。如果连“不妨碍别人”都做不到,何谈“帮助他人”?充其量是一边“帮助他人”一边“妨碍着他人”,这样的“精神”会令“公信力”大打折扣,你付出的可能是他人不需要的,你没有付出的恰恰是他人或部分人需要的,这就是为何许多人好心做了好事而得不到好评的重要原因。 退休后有幸从事“社会公益”工作,时时心存“畏惧”,时时进行“反思”,不敢亵渎了“公益”的神圣。从业需要思考,重新思索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伟大思想,所得还是颇多。 己所不欲说的是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被做的事情,勿施于人说的是不要让他人去做己所不欲的事情。比如说:你不希望自己遭遇不测,那你就不能做出让自己和他人“不测”的事,也不能眼见他人“不测”而冷漠。近日广东幼童被车碾压,18个路人见死不救的事迹,就是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只能感叹:悲哀、国人的悲哀! 在当今多元化思想的社会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名言再补充一句不是名言的言论:己所欲、慎施于人,是否会更加适合今天的社会呢? 你可以去做的,你能接受的,也就是“己所欲”的事情或思想,真的不一定适合他人。 也许你的“己所欲”是大多数人能接受的;也许你的“己所欲”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在施于人时需要慎行,比如协商、妥协、定制、理解等等方式来实施,不要强人所难。 在伟大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后面加上一句渺小的“己所欲、慎施于人”,是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呢? 以上只是一己只谈,有不妥之处还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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